國際專利申請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申請人資格
1. 國籍或注冊地要求:申請人可以是中國的國民或中國法人,或者是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在中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外國法人。對于美國,由于專利制度的特殊性,只有發(fā)明人可作為對美國的申請人。
2. 多個申請人情況: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申請人有資格即可。針對不同的國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請人。
二、申請途徑
1. PCT途徑: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允許申請人以一種語言提交一份滿足PCT形式要求的國際申請,并繳納一組費用,即可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
2. 巴黎公約途徑:依據(jù)巴黎公約所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權,利用在一個國家所提交的專利申請為優(yōu)先權,在12個月(發(fā)明專利)或6個月(實用新型專利)內,直接向有意在其獲得專利授權的國家提交專利申請。
三、申請文件
申請人需要準備完整的申請文件,包括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等。這些文件需要按照國際專利組織或目標國家專利局的要求進行格式化和翻譯。
四、申請費用
專利國際申請的費用計算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國際階段費用和國家階段費用。國際階段費用主要包括國際申請費、國際初步審查費、檢索費、指定費、手續(xù)費等。國家階段費用則包括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如適用)、年費以及其他費用。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申請人,如發(fā)展中國家或最不發(fā)達國家的申請人,一些國家可能提供費用減免或優(yōu)惠。
五、申請流程
1. 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將準備好的申請文件提交給國際局或目標國家專利局,并繳納相應的申請費用。
2. 國際檢索:由國際檢索單位(ISA)檢索可影響發(fā)明專利性的公開文獻,并對發(fā)明的可專利性作出初步意見。
3. 國際公布:國際申請中的內容將自最早申請日起18個月屆滿之后盡早公之于眾。
4. 補充國際檢索(可選):如果申請人認為國際檢索報告未能充分檢索到相關文獻,可以選擇進行補充國際檢索。
5. 國際初步審查(可選):經申請人要求,國際公布后(通常是在對原申請做出修改的情況下),由一國際檢索單位進行附加的專利性分析。
6. 選擇進入國家階段:申請人需要在PCT程序完成后,根據(jù)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的結果,決定希望獲得專利的國家或地區(qū)。
7. 國家審查與授權:目標國家專利局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如果認為申請符合該國的專利法規(guī),會授予專利權。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保密性要求:凡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或不需要保密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可以向外國申請專利;反之,則不能向外國申請專利。
2. 專利性要求:申請人要對申請國的專利法有一定的了解,并對自己的專利申請能被批準有一定把握后,再向該國提出專利申請。
3. 市場潛力評估:申請人應評估發(fā)明創(chuàng)造在其欲提出申請的國家中是否有市場潛力,以及是否有獲得獨占實施權的必要。
綜上所述,國際專利申請的要求涉及申請人資格、申請途徑、申請文件、申請費用、申請流程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多個方面。申請人在申請前應充分了解并準備相關材料和要求,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