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宣告是一個相對復雜的過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準備相應的手續(xù)。以下是進行商標無效宣告所需的主要手續(xù)和步驟:
一、準備無效宣告申請書件
1. 《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這是無效宣告申請的核心文件,需要詳細闡述申請無效宣告的理由和依據(jù)。
2. 評審材料目錄:清晰列出所有提交的材料及其順序,便于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核。
3. 爭議初步審定公告頁和注冊公告頁復印件:這些文件用于證明爭議商標的注冊情況。
4. 商標代理委托書(如有):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無效宣告申請,需要提交簽章的委托書。
5. 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具備提出無效宣告申請的資格。
6. 證據(jù)目錄及證據(jù)材料:提供能夠支持無效宣告申請理由的證據(jù)材料,如惡意搶注的證據(jù)、違反商標法規(guī)定的證據(jù)等。
二、提交無效宣告申請書件至商標評審委員會
1. 提交材料:將準備好的無效宣告申請書件提交至商標評審委員會。
2. 繳納商標評審費:按照規(guī)定繳納商標評審費,費用為750元/類別。
三、等待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核并作出決定
1. 形式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對提交的無效宣告申請進行形式審查,確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
2. 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無效宣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會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并通知無效宣告被申請人答辯。
3. 證據(jù)交換:在無效宣告過程中,存在證據(jù)交換程序,當事人雙方可以查看對方的理由和證據(jù)。
4. 作出決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并查看相關證據(jù)后,會作出維持注冊商標或宣告無效的裁決。
四、對裁定結果的處理
1. 接受裁定:如果當事人接受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結果,則整個無效宣告程序結束。
2. 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后,會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綜上所述,商標無效宣告需要準備充分的申請書件和證據(jù)材料,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提交至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當事人需要積極參與答辯和證據(jù)交換程序,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