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受理書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一、準備階段
1. 確定轉讓目標:明確要轉讓的商標范圍及狀態(tài)。商標法規(guī)定,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如果有些商標是不需要一并轉讓的,可以在辦理轉讓的同時對不需要的商標提出注銷申請。同時,有效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的商標都是可以辦理轉讓的。
2. 簽訂轉讓合同: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轉讓商標的具體內(nèi)容、轉讓費用、違約責任等。
3. 辦理商標公證:商標持有人需要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這一步驟是為了確保商標轉讓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二、提交申請
1. 準備申請文件:包括商標轉讓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商標轉讓合同/協(xié)議、商標公證書等。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還需要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2. 提交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商標局的受理大廳直接提交申請文件,也可以通過商標代理機構代為提交。
三、受理與審查
1. 商標局受理:商標局在收到申請文件后,會進行形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符合規(guī)定。如果申請文件齊全、符合規(guī)定,商標局會下發(fā)受理書,通常這個過程需要1\~2個月左右。
2. 實質(zhì)審查:在受理之后,商標局會進行實質(zhì)審查,審查商標轉讓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包括轉讓合同的合法性、商標的權屬情況等。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有可能會要求提供進一步的資料或說明。這一步驟通常需要8\~12個月的時間。
四、核準與公告
1. 核準轉讓:如果商標局認為商標轉讓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會予以核準,并下發(fā)《轉讓核準證明》。
2. 公告:商標局會對核準轉讓的商標進行公告,公告期滿且無異議的,商標轉讓正式生效。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綜上所述,商標轉讓受理書的流程包括準備階段(確定轉讓目標、簽訂轉讓合同、辦理商標公證)、提交申請(準備申請文件、提交申請)、受理與審查(商標局受理、實質(zhì)審查)以及核準與公告(核準轉讓、公告)等步驟。整個流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并且需要確保申請文件的齊全和符合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