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專利審批程序主要依據(jù)專利內容是否涉及國防利益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體的審批流程:
一、內容涉及國防利益的保密專利審批程序
1. 申請:申請人向國防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
2. 審查:國防專利局對申請進行審查,并給予審查意見。
3. 決定與公告:國防專利局根據(jù)審查結果,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隨后,頒發(fā)國防專利證書,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
二、內容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保密專利審批程序
1. 申請: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
2. 初步審查:專利局指定的審查員對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初步審查按照與一般發(fā)明專利申請相同的基準進行,初步審查合格的保密專利申請不予公布。
3. 實質審查:對于已有實質審查請求并繳納實質審查費的申請,直接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實質審查也是按照與一般發(fā)明專利申請相同的基準進行。
4. 決定與通知:經實質審查,若沒有發(fā)現(xiàn)駁回理由,專利局將作出授予保密專利權的決定,并發(fā)出授予保密專利的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xù)通知書。
5. 登記與公告: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xù)后,保密專利獲得授權。授權公告僅公布專利分類號、專利號、專利申請日和授權公告日。
注意事項
在專利申請公布或公告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對其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對于明顯不需要保密的專利申請,審查員應當向申請人發(fā)出不予保密通知書。申請人陳述意見后,保密審查員仍認為不需要予以保密處理的,應當發(fā)出不予保密決定書,并通知申請人該申請按照一般專利申請?zhí)幚怼?/p>
綜上所述,保密專利的審批程序根據(jù)專利內容是否涉及國防利益而有所不同,但都包括申請、審查、決定與通知、登記與公告等關鍵步驟。在整個審批過程中,相關人員和機構都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