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80%相似算侵權。對于商標的名稱來說,如果相似度達到80%及以上,通常會被認定為侵權行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這主要是基于《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即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或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均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在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時,通常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1. 商標的音、形、意是否相似;
2. 商標是否由相同或相似的外文、字母、數(shù)字、漢字等構成;
3. 商標的整體外觀和構圖是否近似;
4. 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
如果兩個商標在以上方面存在較高的相似度,且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混淆,那么就可以認定為商標侵權。
因此,如果發(fā)現(xiàn)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模仿且相似度達到80%及以上,應及時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企業(yè)在設計商標時也應注重創(chuàng)新和獨特性,以降低被侵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