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宣告手續(xù)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一、準備無效宣告申請書件
1. 《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包括首頁和正文,需詳細闡述申請無效宣告的理由和依據(jù)。
2. 評審材料目錄:清晰列出所有提交的材料及其順序。
3. 爭議初步審定公告頁和注冊公告頁復印件:證明該商標已經(jīng)注冊并公告。
4. 商標代理委托書(如有):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gòu)辦理,需提交簽章的委托書。
5. 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
6. 證據(jù)目錄及證據(jù)材料:提供證明商標無效的證據(jù),如商標搶注、惡意注冊的證據(jù),或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guān)規(guī)定(如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證據(jù)等。
二、提交無效宣告申請書件至商標評審委員會
1. 提交材料:將準備好的無效宣告申請書件提交至商標評審委員會,并繳納商標評審費。
2. 形式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形式審查,確認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規(guī)定。
三、等待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并通知裁定結(jié)果
1. 通知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書面通知有關(guān)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2. 審查與裁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nèi)(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國務(wù)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3個月)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四、法律救濟途徑
1. 申請復審:若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nèi)(針對商標局做出的無效宣告決定)或30日內(nèi)(針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裁定,但此處通常已包含在上述9個月后的30天起訴期內(nèi),因此需注意具體情境)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但需注意,這里的15天是針對商標局直接做出的無效宣告決定,而商標無效宣告程序主要關(guān)注的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的申請,所以更常見的是9個月后的30天起訴期。
2. 提起訴訟:若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或原始裁定仍然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后,會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綜上所述,商標無效宣告手續(xù)涉及準備申請書件、提交申請、等待審查與裁定以及可能的法律救濟途徑等多個步驟。在整個過程中,當事人需要密切關(guān)注時間節(jié)點和程序要求,以確保自身權(quán)益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