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觀專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材料
1. 請求書:填寫完整的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包括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名稱等。
2. 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提交該外觀設計的六面正投影視圖(前視圖、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和立體圖。如果視圖上無設計要點或視圖對稱,可以省略部分視圖。圖片或照片應清晰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chǎn)品的外觀設計,且視圖尺寸比例要一致,尺寸大小應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如3cm×8cm至15cm×22cm之間)。背景應為單色,不得有與本外觀設計無關的其它物品或圖案,照片必須沒有強光與陰影等影響圖像效果的因素。如果要求保護色彩,還需同時提交彩色和黑白圖片或照片各一份。
3. 簡要說明:對圖片或照片進行必要的說明,如產(chǎn)品的用途、設計要點等。
此外,還需提供申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辦理該專利申請的聯(lián)系人的聯(lián)系方式等。
二、提交申請
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至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代辦處。如果是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提交委托書及代理機構的資質證明。
三、初步審查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會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查,主要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發(fā)現(xiàn)問題,會發(fā)出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
四、公布與授權
1. 公布: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會對符合要求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公布。如果申請人希望早日公布,也可以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2. 授權:如果申請經(jīng)過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如有)后被認為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guī)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會作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并發(fā)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五、注意事項
1. 在申請前,建議進行專利檢索,以確認所申請的外觀設計是否具有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
2. 提交的圖片或照片應真實反映產(chǎn)品的外觀設計,不得進行虛假描述或夸大其詞。
3. 如果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復審請求。
總的來說,申請外觀專利需要按照規(guī)定的流程和要求進行準備和提交材料,并經(jīng)過初步審查、公布與授權等步驟。在整個過程中,申請人需要保持與專利行政部門的溝通,并及時響應其要求。